中國大陸、臺灣海峽兩岸之間的第七屆兩岸可再生能源產業合作及交流會議上周在內蒙古呼和浩特舉行,會中提及將加速兩岸再生能源產業合作計劃,并規劃在融資平臺與聯盟方面進行合作。此外,中國大陸的光伏“領跑者”計劃可能會納入臺灣企業,加強雙邊合作。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于會議上表示,兩岸在再生能源產品與貿易方面的成長迅速,不少臺灣企業已有投資中國大陸,也開始進行技術標準聯合研究與檢測認證合作。
在臺灣2009年公布《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后,臺灣再生能源市場的發展迅速,目前已有2080MW水力發電、630MW太陽能光伏、640MW風力發電以及110MW的生質能發電。其中又以光伏發電的成長速度最快,五年內增加了600MW。不過,臺灣的地理環境對于再生能源發電發展有不少限制,加上風、光發電不穩,目前仍需克服供電不穩的問題。但即使如此,臺灣仍將2030年的再生能源發電量總裝機目標提升到17250MW,占總電力系統30%以上;其中包含8700MW的太陽能光伏以及4000MW的離岸風電。
相較之下,中國大陸的再生能源發展迅速,裝機量成長快,土地也十分遼闊,太陽能光伏發電在2050 年可望到達1000GW的規模,風力發電也可達800~1000GW,再生能源將占總發電比例86%。
兩岸合作
與會人士表示,兩岸在再生能源方面的合作有很強的互補性,未來可就雙方優勢進行融合互助,共同促進再生能源技術進步與產業發展。梁志鵬特別提及大陸近期展開的“領跑者”計劃,或許會研擬納入臺灣企業,共同發展更先進的光伏產品。
同時,在風力發電方面,臺灣東元集團新事業推動中心執行長連昭志在會上表示,兩岸可考慮合作“出海”,在全球進行合作,同時也在兩岸的海上風電機技術方面尋求技術突破。目前,雙方以共同編輯了第一部風電標準《垂直軸風力發電機組》,幫助臺灣的風電機組進入中國大陸市場。
梁志鵬表示,未來可能會考慮朝共同建立再生能源融資機制的方向邁進,包括雙方在信貸、保險以及融資合作平臺方面的合作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