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倡導的工業4.0讓智能制造、個性化大規模定制生產成為新的制造業發展方向。第四次工業革命來了,并且以非常快速的方式,全面走進我們的家庭、工廠等方方面面。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主席克勞斯·施瓦布說:以前的幾次工業革命準確地說應該叫“演化”,因為從興起到全面開展要幾十年的時間,而這次的工業革命是真正的“革命”,新的科技革命像海嘯一樣發生,你剛剛看到一點跡象,大潮馬上就到了。
??第四次工業革命使得國家之間的競爭更加激烈。那么,我們該怎樣應對第四次工業革命的挑戰呢?目前,不少國家的政府、企業和研究機構,正在布局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研發,應該說這樣做是正確的。但是,盡管新的工業革命緣起于技術,但其發展帶來的影響卻不是僅靠發展技術能完全應對的。這其中非常重要的是要有制度變革和制度創新。
在政府、企業和機構內部管理層面要有制度創新
第四次工業革命以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為代表,云計算、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對每個社會基本單位的業務都在造成影響。而且,信息技術與傳統業務的結合,即“互聯網+”技術的應用,讓幾乎所有單位的業務模式發生改變甚至變革,這必然要求無論是政府、企業,還是大學、研究機構,在管理制度上改變,以此適應技術的進步。比如大規模在線教育,也就是慕課的應用,就對學校的管理制度造成挑戰。同樣道理,政府在電子政府、移動電子政務以及智慧交通、智慧醫療等智慧城市技術的變革下,也必須對政府內部工作流程和模式、管理構架和理念做出新的改變,并固化為新的制度,這樣才能適應技術對政府管理的要求。第四次工業革命產生的變化,對制度創新的需求是廣泛的,需要每一個單位與部門做出變化予以容納。
在宏觀的國家政策、法規和法律層面要有新的制度安排
新技術革命或者說新的產業革命、新工業革命所造成的影響,絕不僅僅在個人、在一個單位的內部,它會改變很多行業的業態、對人的生產和生活方式造成影響,這就需要政府在合適的時候,根據技術進步引起的變化程度,通過制度予以規范。以網約車為例,這是由移動互聯網技術發展所產生的新的服務模式,它不但對傳統的出租車業務造成沖擊,致使不少國家的出租車司機游行、圍堵網約車,還產生不同以往的勞動關系,即客戶—服務關系,共享經濟的出現使人們的產權觀念都發生了變化。這樣就非常有必要像交通部出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那樣,讓這種新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有章可循。當然,對這個管理辦法究竟制定的是否合適,是另外的問題,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是特別需要的。規范的同時也是在對這些新出現的生產、服務模式予以支持。
面對新的科技革命、新的產業革命,只是制定政策、法規是不夠的,還需要調整法律才能把這些新技術、新產業以及由此導致的新的人與人、人與企業、人與社會等關系予以接納。對于無人駕駛汽車技術應用,很多人覺得那會是很遙遠的。但實際上,無人駕駛汽車應用從技術上看已經成熟。那么,無人駕駛汽車為什么還沒有大規模上路呢?很大程度上是現有技術法規的限制。各個國家的道路交通法,允許無人駕駛的汽車上路行駛嗎?無人駕駛汽車發生了交通事故,責任該怎樣認定?這些法律上的問題解決了,技術的產品才有應用的空間。
美國有幾個州對無人駕駛汽車的測試制定了嚴格的規定,而其他一些州則未作任何規定。美國參議院的議員透露,由于舊的交通法規和新技術不相容,美國將制定無人駕駛汽車法案的監管準則。而在2017年5月12日,德國聯邦參議院投票通過了該國首部關于自動駕駛的法律規定,允許自動駕駛汽車在特定條件下代替人類駕駛。這使德國成為世界首個制定無人駕駛汽車法律的國家。無人駕駛汽車只是一個例子,未來還有很多技術產品,需要修改、制定法律,才能得以在社會上應用和發展。
提出更深刻的制度應對方案
那么,是不是做了相關的制度創新,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我們就能夠應對第四次工業革命的挑戰了呢?還不夠,需要提出更深刻的制度應對方案。前不久,在中國大連召開的夏季達沃斯論壇,主題是“在第四次工業革命中實現包容性增長”,就是要提醒人們,在看到技術進步給人類帶來新的舒適和便利的時候,更要關注那些由于技術創新受到負面影響和沖擊的人們。比如,由于機器人的應用,很多工廠的工人要失業了;由于人工智能的應用,不少諸如從事銀行前臺接待員、辦公室文秘工作的人要失業了。對于這些人該怎樣不讓他們的生活受到大的影響,個人不承受過深的痛苦?是否該對他們進行教育培訓,讓他們能夠早日找到新工作?另外,新的技術革命,進一步加大了社會收入分配的差距,導致一些人占據社會過多的資源,而大部分人收入停滯不前。這是在歐美社會已經出現的新的社會問題。
人類特別需要在制度上做深層次的調整和創新,讓新的工業革命驅使人類向健康的方向發展。該怎樣做呢?目前,世界范圍內還沒有很好的案例,但一些有識之士的思考和探索,很值得關注。比如,對于機器人的應用,微軟公司創始人、原CEO比爾·蓋茨,就倡導要對機器人征稅,把征稅得到的錢用于資助那些受機器人影響的人。還有,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前署長凱末爾·德爾維斯倡導建立通用基本收入,來保障每個人的基本生活,不會因為技術進步而受到大的影響。還有學者作了更深的思考,近來美國哈佛大學丹尼·羅德瑞克教授等提出:政府要全面參與技術創新成果產業化階段,在科技創新產品走向市場的過程中,同創新的企業家一起承擔創新的風險,分享創新收益,然后再把創新的經濟成果分配給大眾。他建議應該像當年做好社會保障建成“福利國家”那樣,從更深的層面上調整政府支持創新的做法,避免科技企業家成為創新寡頭,減少社會的不平等,從而建成“創新國家”。
當然上面的這些建議和思考,還存在很大的爭議,但是,這樣的思考和探索值得社會各界,尤其是政策和法律制定者參與其中,以便更好地為人類的未來作好制度準備。
對于工業革命,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道格拉斯·諾斯認為,工業革命與其說是技術革命,不如說是一場制度革命。只有做好制度變革和創新,人類的未來才能像過去幾次工業革命一樣,造福人類,彰顯文明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