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發展迅猛。然而,受風電與光伏自身特性以及電網運行方式的制約,全年棄風與棄光經濟損失仍很高,造成了能源的極大浪費,可再生能源消納問題成為發展“痛點”。而我省要形成清潔、安全、智能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方式,建設成為全國清潔能源供應基地,必須解決這一瓶頸問題。
6月12日,我省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力參與市場交易實施方案》,引導和促進我省可再生能源電力(風電和光伏發電)積極參與電力市場,鼓勵可再生能源電力進入電力中長期交易市場和現貨市場,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參與直接交易、發電權替代、輔助服務等市場交易,逐步建立和形成可再生能源電力與其他電源、電力用戶互動共生、利益共享的市場機制,實現可再生能源電力全額消納。
合理確定政府定價利用小時數
按照規定,優先發電計劃分為執行政府定價和市場化方式形成價格兩部分。每年制定發電計劃時,電網調度機構根據近三年可再生能源發電出力情況,預測下一年度可再生能源發電出力,并結合山西電力體制改革進程以及發用電計劃放開的均衡性提出下一年可再生能源發電執行政府定價的利用小時數,經省政府電力運行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最終研究確定后執行。
風電與電采暖用戶開展掛牌交易
我省將在煤改電試點領域,推進風電(政府定價利用小時以外電量)與電采暖用戶通過掛牌交易等方式開展電力交易(可由電網企業或售電公司打包代理參加),降低居民電采暖用電成本,同時促進低谷風電的消納。省政府電力運行管理部門在每年制定電力交易工作方案時,具體安排可再生能源電力參與煤改電用電市場交易。逐步推進可再生能源電力與工業領域煤改電、電能替代新增用戶開展市場交易。
探索可再生能源電力參與現貨交易
我省將引導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參與輔助服務補償交易。逐步推進建立輔助服務交易市場,可再生能源電力通過市場交易方式向為其提供調峰服務的煤電機組進行利益補償,激發我省煤電機組進行靈活性改造,提升調峰能力,促進冬季供熱期可再生能源電力全額消納和電力平衡。隨著可再生能源技術和電儲能技術的成熟,探索鼓勵可再生能源電力參與我省現貨交易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