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促進智能網聯汽車在我國的應用和發展,滿足車聯網中重要的無線電直連通信設備對無線電頻率資源使用的需求,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局長謝遠生公布了《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直連通信使用5905-5925MHz頻段的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本《規定》中,最主要內容是規定5905-5925MHz頻段作為基于LTE-V2X技術的車聯網直連通信的工作頻段,與國際主流頻段保持一致,為未來發展預留擴展的可行性。今后,我國智能互聯汽車將有望以此作為專屬無線電通信工作頻段。
謝遠生表示,《規定》將有力促進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與傳統汽車產業深度融合,開啟智能網聯汽車新時代。下一步,還將在國際電信聯盟框架下加強國際合作協調,推動智能網聯汽車頻率使用全球或區域統一。
據悉,本次出臺的《規定》共10條,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而制定。其中提出,車載和便攜的無線電設備無需辦理任何手續,可以免許可使用;但生產和進口在我國境內銷售、使用的無線電發射設備仍要按規定取得無線電發射設備的型號核準證。此外,《規定》鼓勵地方先行先試,支持國家經濟特區、新區等,按照適度超前、互聯互通、安全高效、綠色智能的原則,在明確運營主體前提下,由各省實施無線電頻率許可,路邊設置的無線電設備要辦理執照,同時確定了無線電干擾保護和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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