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消息,近日麻煩不斷的錘子和羅永浩,今日又被扔了“炸彈”,而且一扔就是兩顆:
第一顆: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將凍結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銀行的財產金額450萬元。
第二顆: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近期凍結了羅永浩在錘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凍結期限自2018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16日,具體凍結股權數額未顯示。
財產被凍結是供應商“所賜”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11月26日發布的民事裁定書,申請人為奧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此前存在買賣合同糾紛。
奧音科技是一家聲學科技企業,給錘子手機提供聲學模組。錘子科技的經濟危機在2018年下半年被曝出,不斷有供應商通過各種手段和渠道拿回貨款。在此之前,已經有供應商到錘子科技的北京總部拉橫幅討薪。
奧音科技認為錘子科技有轉移財產的企圖,于是于2018年11月26日向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提起訴前財產保全申請,請求對被申請人的銀行賬戶進行保全。
法院認為,申請人的財產保全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02條、第103條的規定,裁定如下:
凍結被申請人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銀行賬戶內的存款450萬元。奧音快捷可在裁定書送達后的3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
股權被凍結也是因為欠錢
股權凍結一般是債權人為保證其權益而采取的一種法律行為,如果有多個債務人可以輪候凍結股權,即每個債權人輪流主張凍結債務人股權,直到債務問題的解決。
對股權的凍結以及股權的質押主要影響的是股權轉讓的權利。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被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轉移手續,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被執行人不得自行轉讓。
知乎用戶“張庚園”律師認為,股權被質押,會對股東的分紅權產生一定影響。在法院查封股權的時候,如果有分紅,理論上也應該優先償付該股東所欠的被執行款項。除此以外,股東的知情權、表決權(含經營權)都不應受到影響。
但是另外一名知名用戶“王瑞恩”也提到,在實踐中會有一些例外。在大和光學(蘇州)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糾紛執行案中,蘇州中院有一段頗為有趣的分析:(對股權的固化)不僅僅在于禁止股東轉移、轉讓股權以及請求股息紅利等財產權利,還在于限制股東行使涉及其股權價值變化的表決權、解散請求權、訴訟權等非財產性權利。如果股東在行使這些權利時,不恰當的增設負擔、放棄權利,則會直接導致股權價值之貶損。
大概可以理解為:
凍結股權,不光是為了限制轉讓,還是為了限制股東瞎折騰,不能讓股東的不當行為影響股權的價值。
從維護其他投資者利益的角度來說,這一觀點頗有可取之處:股東跑路,和股東濫用自己的表決權胡搞,都會影響其他投資者和利益相關方,同樣是需要避免的。
因此,羅老師頭上這道緊箍咒,可能比“凍結”字面看上去還要復雜。
錘子進入“水逆期”
自2018年下半年以來,錘子科技壞消息頻傳,多次被曝出裁員、出貨難、被供應商追債、資金鏈斷裂等負面新聞,還被曝出“因公司未能及時收回應收款項,11月工資無法如期發放”的消息。
此外,還有媒體報道稱,羅永浩已先后接觸過百度、華為、阿里等方面,尋求接盤。消息稱與前兩者均未談妥,與阿里方面也就價格方面陷入僵局。但涉及的幾家公司均未證實這一消息。
更重要的是,還有媒體發現,錘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工商資料進行了重大變更。
法定代表人由之前的羅永浩變為溫洪喜,包括朱蕭木、錢晨、唐巖、吳泳銘、鄭剛等在內的10位董事全部退出。變更完成后,董事(理事)、經理和監事僅為羅永浩、溫洪喜、金揚等。據悉,溫洪喜為羅永浩在老羅英語培訓時的同事。
這一變更引發了外界更多的猜想,引發了“羅永浩退位”甚至是“找替死鬼”這樣的說法。
或許能解開錘子困境真實謎團的人,只有羅老師自己了。(來源:騰訊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