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以其年輕和富有創造力成為中國最具變革精神的科技搖籃城市。在按照“十三五”規劃綱要實施產業振興以來,已形成了“四大支柱、七大戰興、六大未來”為架構的產業格局,為此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正是這些優惠政策的落地,為深圳的產業崛起奠定了堅實基礎。
所謂“四大支柱、七大戰略新興、六大未來”產業分別是指:金融、物流、文化及相關、高新技術等四大支柱產業;信息技術、互聯網、新材料、生物、新能源、節能環保、文化創意等七大戰略新興產業;生命健康、可穿戴設備、機器人、智能裝備制造、海洋經濟、航空航天等六大未來產業。
這三大部分有一些地方存在重疊,下面OFweek電子工程網將從這三個大分類入手,通過整理一些相關的政策,為大家盤點深圳在發展四大產業實施了哪些優惠政策。
四大支柱產業扶持政策
金融產業扶持政策
深圳市對金融業的扶持包含對金融機構、金融企業的補貼與獎勵,同時還有針對組織和個人的評獎。具體政策如下:
一、金融機構的獎勵及補貼
在深圳新注冊設立的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一級分支機構,市政府給予20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在深圳新注冊設立的其他金融企業一級分支機構,市政府給予5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
在深圳注冊設立的金融企業一級分支機構,首次購置本部自用辦公用房(含本部配套經營用房)的,按購房房價的3%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獲得補貼的辦公用房5年內不得對外租售。
在深圳注冊設立的金融企業一級分支機構,其本部租賃自用辦公用房(含本部配套經營用房)的,注冊后3年內每年按房屋租金市場指導價的30%給予補貼。對入駐經市政府認定的產業基地或金融重點樓宇的,注冊后3年內每年按房屋租金市場指導價的40%給予補貼。若新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價格低于房屋租金市場指導價,則按其實際租價為基準給予租房補貼。
在深圳注冊設立的全國性金融行業協會,經市政府批準,可參照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一級分支機構享受一次性落戶獎勵、租房補貼政策。
在深圳注冊設立且增資后實收資本達到40億元以上的銀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總部,其實收資本滿足金融監管規定的要求后,因業務發展需要增加的實收資本金部分,給予增資獎勵:
實收資本金增加30億元(含)以上的,獎勵1000萬元;
增加30億元以下、20億元(含)以上的,獎勵500萬元;
增加20億元以下,10億元(含)以上的,獎勵200萬元;
增加10億元以下、5億元(含)以上的,獎勵100萬元。
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總部并購重組深圳市外金融機構,且重組后的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經營活動地在深圳的,給予并購獎勵:并購交易額達到30億元(含)以上的,獎勵1000萬元;并購交易額在30億元以下、20億元(含)以上的,獎勵500萬元;并購交易額在20億元以下、10億元(含)以上的,獎勵200萬元;并購交易額在10億元以下、5億元(含)以上的,獎勵100萬元。
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總部并購重組深圳市外金融機構,且重組后的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經營活動地在深圳的,給予并購獎勵:并購交易額達到5億元(含)以上的,獎勵500萬元;并購交易額在5億元以下、2億元(含)以上的,獎勵200萬元;并購交易額在2億元以下、1億元(含)以上的,獎勵100萬元。
二、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獎勵
為我市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金融租賃公司,市政府根據其當年為我市企業提供融資總額(不含同業拆借,下同),給予融資總額1%的補貼。申請補貼的金融租賃公司當年累計為我市企業提供融資總額應不低于5000萬元。
對金融租賃公司當年購入我市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生產的設備用于租賃業務的,市政府按照合同實際支付金額的1%給予補貼。
對金融租賃公司當年新購入船舶和飛機,市政府按照登記費100%給予補貼,單船或單機最高補貼額為10萬元。
同一金融租賃公司每年獲得的上述補貼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三、股權類機構一次性獎勵
以公司制形式新注冊設立的股權投資企業,按照其實繳注冊資本規模,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實繳注冊資本達5億元的,獎勵500萬元;實繳注冊資本達15億元的,獎勵1000萬元;實繳注冊資本達30億元的,獎勵1500萬元。
在深圳注冊設立、已獲得過一次性落戶獎勵且運營規范的公司制股權投資企業,參照新注冊股權投資企業的獎勵標準,對其增資后累計實繳注冊資本達到高一級實收資本規模的,補足獎勵差額部分。
以合伙制形式設立、運營規范的股權投資企業,根據合伙企業實際募集資金規模,給予其委托的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管理資產規模獎勵:實際募集資金達10億元的,獎勵500萬元;實際募集資金達到30億元的,獎勵1000萬元;實際募集資金達到50億元的,獎勵1500萬元。
經認定符合條件的股權投資企業、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因業務發展需要新購置自用辦公用房的,可按購房價格的1.5%給予一次性補貼,但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500萬元;獲得補貼的辦公用房10年內不得對外租售。
經認定符合條件的股權投資企業、股權投資管理企業新租賃自用辦公用房,可參照金融企業一級分支機構申請租房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符合條件的新注冊設立的股權投資企業、股權投資管理企業,按其企業形成地方財力之日起計算,前2年按照企業形成地方財力的100%給予獎勵,后3年按照企業形成地方財力的50%給予獎勵。
對于市政府重點引進的特大型股權投資企業,除享受上述股權投資政策外,實際管理規模200億元以上、500億元以下的,參照金融企業一級分支機構執行除一次性落戶獎勵以外的其他支持政策;實際管理規模達500億元以上的,參照金融企業總部執行除一次性落戶獎勵以外的其他支持政策。
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等金融企業在深圳注冊設立的直投類機構,參照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執行上述支持政策。
四、小額貸款公司、交易場所相關補貼
小額貸款公司參照銀行類金融機構執行相應的財務核算、呆(壞)賬計提和風險撥備等制度;有關部門對小額貸款公司商事登記、資產核銷、土地房產抵押及動產和其他權利質押等,按照金融機構性質給予同等待遇;設立3年以上且運營規范的小額貸款公司(含政策發布之前在深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實收資本在5億元(含)以上的,可參照金融企業一級分支機構申請租房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五、金融總部經濟在深圳
在深圳新注冊設立的金融企業總部,實收資本在2億元以下的,給予50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實收資本在5億元以下、2億元(含)以上的,給予80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實收資本在10億元以下、5億元(含)以上的,給予100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實收資本達到10億元(含)的,給予200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對實收資本超過10億元以上的,超過部分每增加1億元增加100萬元的獎勵,單個企業一次性落戶獎勵最高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
新遷入深圳的金融企業總部,除一次性落戶獎勵外,市政府參照其一次性落戶獎勵標準,給予搬遷費用補貼,單個企業一次性落戶獎勵與搬遷費用補貼合計不超過5000萬元。
六、深圳市金融創新獎和金融科技專項獎
金融創新獎每年對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活動成果顯著的金融企業、金融監管機構及有關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金融創新獎設一等獎5名,獎金各100萬元;二等獎10名,獎金各50萬元;三等獎15名,獎金各30萬元;優秀獎20名,獎金各15萬元;金融創新推進獎2名,獎金各100萬元,獎勵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創新,年度獎金總額控制在1950萬元以內;金融科技專項獎,重點獎勵在區塊鏈、數字貨幣、金融大數據運用等領域的優秀項目,年度獎勵額度控制在600萬元以內。
七、其他各項金融獎勵
(圖片來自OFweek維科網)
物流產業扶持政策
對物流產業的扶持分為物流業、航空業、港航業、深圳國際物流與交通運輸博覽會等幾個方面的資金資助。具體政策如下:
一、物流業的資金資助
1、在資助期內按《深圳市重點物流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認定的市重點物流企業,開展主營業務,即生產經營、建設與改造物流設施、購置物流設備而向銀行貸款,以及開展供應鏈管理業務的保理、開信用證、辦理商業承兌匯票,相應產生了利息的,從申請之日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所產生的利息進行貼息資助,貼息金額不超過資助考核期內企業實際支付銀行利息的50%,每家企業貼息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2、按《深圳市重點物流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首次認定的市重點物流企業,每家企業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按《深圳市全市性物流公共信息服務平臺項目認定實施細則》認定的全市性物流公共信息服務平臺項目,每年資助金額不超過考核期內實際投資總額的30%,每個項目不超過200萬元。
4、擁有300輛以上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車選型技術要求》(GB/T29912-2013),并取得市道路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道路運輸證的貨運車,其中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物流配送車輛不少于100輛;或擁有50輛以上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冷藏車、純電動集裝箱牽引車的物流企業,采取按照該公司電動車動力電池總儲電,分段超額累退發放資助,資助資金分三年平均發放。每年考核運營達標的車輛可獲得當期資助,運營不達標的車輛不能獲得當期資助。
電池總儲電量中:30(含)kWh以下部分,每kWh資助750元;30-50(含)kWh部分,每kWh資助600元;50kWh以上部分,每kWh資助500元。單車三年資助總額不超過7.5萬元。
注:申請資助的車輛應具備以下條件:
(1)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并符合國家補貼新能源貨車技術要求;
(2)在2017年1月1日后首次在市公安交警部門注冊登記;
(3)取得市道路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道路運輸證;
(4)考核期內車輛已按要求接入市交通運輸委純電動物流配送車輛監管平臺,且在深圳市內行駛里程達到1.5萬公里/年。
5、在深圳市注冊3年以上且具有智能快件箱研發、建設或運營業務,且申請之日上一年度新建并投入運營的智能快件箱超過200組的企業。對考核期內新建設的智能快件箱按3000元/組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資助,且單個企業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90萬元。
二、航空業的資金資助
1、在深圳機場開通貨運新航線持續運營滿一年,且一年內在深圳機場離港航班50班次以上的基地航空公司,按該航線在深圳機場出港貨物總量給予一次性資助。其中:國際航線資助標準為1000元/噸,每條航線資助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國內航線資助標準為500元/噸,每條航線資助總額不超過500萬元。(注:基地航空公司是公司總部注冊在深圳市的航空公司,或公司總部雖不設在深圳市但以深圳市為運營保障基地的航空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2、在深圳機場開通貨運新航線持續運營滿一年,且一年內在深圳機場離港航班50班次以上的非基地航空公司、包機人,按該航線在深圳機場出港貨物總量給予一次性資助。資助標準為:國際航線500元/噸,每條航線資助總額不超過500萬元;國內航線300元/噸,每條航線資助總額不超過300萬元。(注:非基地航空公司是在深圳機場運營的基地航空公司以外的航空公司。包機人是從航空公司租用配備機組的航空器,在深圳機場開通客貨運航線的法人或自然人。)
3、開通深圳機場國內客運新航點持續運營滿一年,且一年內在深圳機場離港航班100班次以上的基地航空公司,每開通一個新航點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4、開通深圳機場國內客運新航點持續運營滿一年,且一年內在深圳機場離港航班100班次以上的非基地航空公司、包機人,每開通一個新航點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5、在深圳機場年度處理國際、國內出港貨物量(不含郵件)排名前5名本市注冊的航空貨運代理企業(不包括包機人及航空公司直屬或者參股的代理公司),按代理的出港貨量(不含郵件)給予資助。其中:國際出港貨運量排名前5名,資助標準為200元/噸,資助上限分別為:第1名不超過150萬元,第2名不超過120萬元,第3名不超過90萬元,第4名不超過70萬元,第5名不超過50萬元;國內出港貨運量排名前5名,資助標準為50元/噸,資助上限分別為:第1名不超過150萬元,第2名不超過120萬元,第3名不超過90萬元,第4名不超過70萬元,第5名不超過50萬元。
6、提供"深圳飛"旅客出行服務、開展"深圳飛"宣傳推介工作的企業,依照"深圳飛"旅客出行服務及宣傳推介資助項目要求,向市交通運輸委報送年度工作計劃,并按照計劃開展工作。工作完成后,向市交通運輸委按期統一提交資助申報材料,由市交通運輸委對資助對象和資助額度進行審核。
三、港航業的資金資助
1、從事外貿內支線(含港澳臺地區)運輸,或從事內貿航線運輸,且考核年度(考核年度為申請之日上一年度)內在深圳港完成集裝箱裝卸量超過5000標準箱(含)的運營公司,按照考核年度在深圳港完成的裝卸量給予資助。其中外貿內支線資助標準為50元/標準箱,內貿航線資助標準為30元/標準箱。
2、在深圳港從事海鐵聯運,且考核年度(考核年度為申請之日上一年度)的運營公司。按照考核年度海鐵聯運完成的集裝箱量給予資助,其中:省內的資助標準為200元/標準箱;省際的資助標準為300元/標準箱。
3、考核年度內(考核年度為申請之日上一年度),在深圳港完成外貿集裝箱裝卸量超過2萬標準箱(含),新增班輪航線需運營滿一年(含)以上的國際班輪公司:
(1)新增箱量按照50元/標準箱給予資助,每家公司資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2)吞吐量貢獻度排前20名給予資助,資助標準:第1至第5名,各資助100萬元;第6至第10名,各資助80萬元;第11至第15名,各資助60萬元;第16至第20名,各資助40萬元;貢獻度計算方法:裝卸量排名×K1+組合港水水中轉量排名×K2+新增班輪航線數量×K3。(考核年度新增海上絲綢之路沿線港口集裝箱班輪航線的,無論新增數量1條或多條,公司貢獻度分值均按1.5倍計算)
排名取值:排名第1名取值20,排名第20名取值1,依此類推;K取值:K1=0.4,K2=0.4,K3=0.2,K1+K2+K3=1。
從深圳港調撥到組合港的空箱,按照40元/標準箱給予資助。
4、考核年度(考核年度為申請之日上一年度)外貿箱量超過2000標準箱的深圳市注冊的國際貨運代理公司:
①新增進口重箱按照20元/標準箱給予資助,新增出口重箱按照60元/標準箱給予資助。每家公司資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②綜合評分排名前50名的給予資助,資助標準為:第1至第5名,各資助100萬元;第6至第15名,各資助80萬元;第16至第30名,各資助60萬元;第31至第50名,各資助40萬元;
綜合評分計算方法:進出口重箱量排名×K1+海鐵聯運箱量排名×K2。
排名取值:排名第1名取值50,排名第50名取值1,依此類推;K取值:K1=0.7,K2=0.3,K1+K2=1。
5、考核年度(考核年度為申請之日上一年度)在深圳市注冊的水路運輸企業:
①新增"深圳"船籍港的營運船舶,按照60元/總噸給予資助;
②綜合評分排名前10名的給予資助,資助標準為:第1名,資助300萬元;第2至3名,各資助200萬元;第4至6名,各資助150萬元;第7至10名,各資助100萬元。
綜合評分的計算方法:載重噸排名×K1+納稅總額排名×K2。
排名取值:排名第1名取值10,排名第10名取值1,依此類推;K取值:K1=0.5,K2=0.5,K1+K2=1。
受資助船舶5年內不能辦理船舶注銷登記,若違反承諾,應退回已獲得的資助資金。
6、考核年度(考核年度為申請之日上一年度)在深圳開展郵輪港口業務的碼頭公司:
①航次資助。母港郵輪、國際訪問港郵輪航次資助按照郵輪噸位情況分類,郵輪進、出港各一次視為一航次,以離港時間為準,具體劃分如下:
A類郵輪(噸位7萬總噸(含)以下):20航次(含)以內,資助20萬元/航次;第20航次以上,資助25萬元/航次。
B類郵輪(噸位7萬總噸以上-10萬總噸(含)):20航次(含)以內,資助25萬元/航次;第20航次以上,資助30萬元/航次。
C類郵輪(噸位10萬總噸以上):20航次(含)以內,資助30萬元/航次;第20航次以上,資助35萬元/航次。3日2晚及以下短途母港航線或雙母港航線,資助標準按50%計算。
②郵輪旅客資助。
年出港客流量15萬人次以下,按照270元/人次給予資助;
年出港客流量15萬人次(含)至20萬人次,按照220元/人次給予資助;
年出港客流量20萬人次(含)至25萬人次,按照180元/人次給予資助;
年出港客流量25萬人次(含)以上,按照150元/人次給予資助。
7、考核年度(考核年度為申請之日上一年度)在深圳注冊的水路客運企業和客運碼頭:
①新增開通深圳出發的水路客運航線的資助標準為:運距在30海里(含)以內的,首年度3000元/航次(往返,下同),第二年度2500元/航次,第三年度2000元/航次。運距在30海里以上,60海里(含)以內的,首年度6000元/航次,第二年度5000元/航次,第三年度4000元/航次。運距在60海里以上的,首年度9000元/航次,第二年度7500元/航次,第三年度6000元/航次。
②在本市新增客運碼頭或新增航線改造客運碼頭的,按固定資產投資總額20%一次性給予資助,每個客運碼頭資助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
四、深圳國際物流與交通運輸博覽會資金資助
1、承辦物博會相關會議、論壇及活動的政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按照《深圳市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會議費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項目資助總額原則上不超過400萬元。
2、參加申請期當年物博會的參展商,單個參展商的資助額度不超過展位費的50%,項目資助總額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
文化及相關產業扶持政策
一、促進自主創新
支持文化產業領域的原創研發,對符合條件的原創研發產業化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研發實際投入30%、最高200萬元的事后資助。
鼓勵發展“文化+”新型業態,經認定為優秀新型文化業態企業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鼓勵利用文化文物單位館藏文化資源開發生產文創產品,經認定為優秀文創產品開發項目的,給予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30%、最高200萬元的事后資助。
二、 加強創意引領
支持舉辦創意設計等文化產業活動,對于符合條件的活動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30%、最高200萬元的事后資助。
對經國家相關部委、省、市批準舉辦或列入國家和省、市相關產業規劃的重大文化產業活動,給予專項資助。
支持辦好深圳設計周暨深圳環球設計大獎,專項資金予以重點資助。
支持粵港澳大灣區文化產業合作,對深港城市建筑雙城雙年展、深港澳設計三城展、文博會澳門精品展、深澳創意周等深港澳創意設計交流活動予以重點資助。
三、 培育產業主體
鼓勵文化企業做大做強,開展“深圳文化企業100強”認定,對入選企業在用地、人才、住房等方面予以優先扶持。對年營業收入增速超過30%的百強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支持中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對入駐市級以上文化產業園區的文化企業,給予不超過年租金50%、每年最高100萬元的房租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積極培育和規范發展文化產業類行業組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支持。
四、鼓勵內容原創
支持原創影視和動漫創作生產,對經認定為優秀原創項目的,給予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30%、最高200萬元的事后資助。優先支持入選并完成的國家級重大原創動漫項目。
在相關頻道黃金時段播出的原創影視和動漫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對獲得國際國內重大獎項的原創影視和動漫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支持原創舞臺劇創作,對經認定為優秀原創舞臺劇項目的,給予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30%、最高200萬元的事后資助。
原創舞臺劇進行符合規定條件境內商業演出的,按照演出場次給予最高100萬元事后資助。
原創舞臺劇進行符合規定條件境外商業演出的,按照演出場次給予最高200萬元事后資助。
原創舞臺劇獲得國家級政府類重大獎項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支持轉企改制國有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增強創作演出能力,對符合條件的購置和更新服裝、樂器、燈光、音響等,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
支持原創出版物生產,對經認定為優秀原創出版物項目的,給予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30%、最高200萬元的事后資助。
原創出版項目獲得國家級政府類重大獎項的,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
對我市影視節目內容制作機構制作并經合法播控平臺播出的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4K/8K內容,按照不同類別內容和檔次給予最高40萬元/小時的補助。
對我市有線電視、IPTV播控平臺引進的4K/8K節目內容,給予年度內容引進實際費用的30%、最高300萬元的事后資助。
五、推動集聚發展
鼓勵創建國家級和省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對新認定為國家級和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的,分別給予一次性300萬元和100萬元獎勵。
支持園區(基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符合條件的專業化共享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30%、最高100萬元的事后資助。
支持市級文化產業園區創新發展,經認定為運營優秀和良好等次的文化產業園區,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和30萬元獎勵。
支持特色文化小鎮和特色文化街區創建,經認定為特色文化小鎮和特色文化街區的,給予一次性最高300萬元獎勵。
六、拓展國內外市場
支持中外文化產業園區、孵化中心共建項目,對于共建項目符合條件的場地租金和運營費用等,給予每年最高300萬元的事后資助。資助期限不超過5年。
支持參加國內外重要文化展會,對參加影視節、動漫節、文化設備展、文化產業交易會等國際大型展會、國家重點支持的文化產業展會或文化產業交易活動的單位,給予不超過參展費用50%、最高30萬元的事后資助。
支持在境外設立文博會分會場或舉辦會展活動,對于符合條件的境外會展活動,給予不超過組展費用50%、最高300萬元的事后資助。
支持開展對外文化貿易,經認定為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和深圳市文化出口重點企業、文化貿易基地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深入推進文化消費促進活動,對符合條件的文化消費場館提升、文化消費品牌宣傳推廣、文化消費平臺搭建等引導擴大文化消費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30%、最高100萬元的事后資助。
支持實體書店建設,對符合條件的大型書城、連鎖書店、中小書店運營費用,根據書店實際經營面積等條件,每年給予最高500萬元的事后資助。資助期限不超過3年。
七、構建產業服務平臺
加快提升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國際化、專業化、市場化水平,每年安排一定資金對文博會予以重點資助。
鼓勵承辦文博會分會場,經評定為優秀分會場的承辦單位,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
支持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文化金融服務中心)發展,對我市文化企業利用其平臺開展符合規定的金融服務業務費用,專項資金給予不超過實際費用30%、最高30萬元的資助。
支持參與出資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對于符合條件的我市機構,專項資金給予資助。
支持對外文化貿易基地、國家數字出版基地、國際版權交易機構等國家級文化產業發展平臺創新發展,給予專項資助。
八、完善金融支持體系
文化企業從銀行獲得貸款產生的利息,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給予不超過已付利息金額50%、最高200萬元的利息補貼。
支持文化企業購買相關保險,對投保經核定的保險險種,給予不超過已付保費50%、最高200萬元的保險費補貼。
九、優化發展環境
支持文化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維權行動,對符合條件的維權行動,給予不超過維權費用30%、最高50萬元的事后資助。
支持行業協會或企業面向社會開展文化產業人才培訓,對符合條件的培訓項目,給予不超過培訓費用30%、最高50萬元的事后資助。
加強文化產業專題研究,每年安排不超過200萬元資金,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相關課題研究。
高新技術產業扶持政策
一、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內容:
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是指企業在深圳注冊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的企業。
注:申請了深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還可以申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以享受更多的政策優惠和資金扶持,如果企業申請的國家高新企業認定或者深圳高新企業認定超過三年時間,可以進行申請高新復審。
三、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產業范圍:
高新技術企業應當是從事以下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或者技術服務的企業,單純的從事商品銷售的企業不能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一)電子信息及軟件;
(二)生物工程、醫藥及醫療器械;
(三)新材料;
(四)光機電一體化及先進制造;
(五)環境保護;
(六)新能源和高效節能;
(七)航空航天;
四、申請條件:
(一)在深圳注冊一年(一個會計年度)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知識產權權屬明確,且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數量要求:
1.發明或者植物新品種1件以上;
2.實用新型3件以上;或者軟件著作權3件以上
(三)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3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5%;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3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2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8%以上;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3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2%;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6%以上;
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四)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五、深圳高新企業稅收優惠:
1.人才安居:可獲得深圳市人才安居購房補貼工程項目的人才購房及租房補貼,補貼額深圳市補貼龍華新區80W(100%配套),寶安區48W(20%配套),光明新區55W(區每年補貼3W)其他區域均40W。
2.資助項目:是申報各類型政府專項資金的必備條件。
3.用地方面:優先獲得辦公及工業用地,很多地方政府還可以免費用地。
4.政府采購:高新技術企業產品優先納入政府采購體系;
5.資產折舊:固定資產加速折舊。
6.融資貸款:可以優先獲批各大銀行的貸款。
7.是企業市場競爭的重要資質,提升企業品牌形象。
后續,OFweek電子工程網還將為讀者匯總深圳“七大戰興”和“六大未來”產業的扶持政策,歡迎大家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