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完全不考慮現行社保體制的缺陷,完全不考慮互聯網就業的特點,完全不考慮勞動者與平臺的雙向選擇,就無法正確理解平臺騎手權益保障的復雜性,也無法為平臺勞動者權益保障提供科學、合理的解決方案。
近日,北京一家民間機構——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發布了一份57頁的《外賣平臺用工模式法律研究報告》(下稱《報告》),梳理了過去10年互聯網外賣平臺用工的演變進程。報告稱,美團和餓了么等平臺已通過第三方公司把騎手與平臺有效隔離,平臺與騎手之間并無勞動關系。當騎手發生意外傷害或傷及他人時,平臺幾乎不用承擔雇主責任。
上述報告經媒體報道后,騎手權益問題再次成為焦點。
▲ 2020年,中國外賣市場規模達6646億元。? 艾媒數據中心
報告中也提出了對策建議,主要包括:修改法律,明確平臺用工主體責任;提高平臺合作公司門檻,并與專送騎手建立勞動關系;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完善用工制度等。其理由是,“平臺通過算法和技術實時監管騎手,掌握了全部數據,享受了最大利益,卻把主體責任拋給別人,這是不合適的。”
在中國主管部門已就平臺騎手權益出臺政策的當下,這個報告恰逢其時,提出的對策建言也引發各方關注。畢竟,涉及超過1000萬人的外賣騎手權益,并非小事。應該說,平臺經濟時代,新業態層出不窮,對現行勞動關系及其規制構成了挑戰。如何理解新業態用工的特點,如何正確地保護平臺中的勞動者,也成為決策者必須思考的問題。
▌平臺騎手勞動有什么不同?
9月10日,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四部門約談美團、餓了么、滴滴等10家平臺,就平臺保障勞動者權益給予指導。此前的7月19日,市場監管總局、網信辦、發改委、人社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落實網絡餐飲平臺責任 切實維護外賣送餐員權益的指導意見》,就保障騎手權益等問題出臺“一攬子”政策。
在騎手參加社保方面,上述文件明確提出:“督促平臺及第三方合作單位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外賣送餐員參加社會保險,支持其他外賣送餐員參加社會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平臺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鼓勵探索提供多樣化商業保險保障方案,提高多層次保障水平。”同時,“推動建立適應新就業形態的工會組織,積極吸納外賣送餐員入會”。
更早的7月16日,人社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明確,“企業要依法合規用工,積極履行用工責任”;“對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平臺企業采取勞務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與合作企業依法承擔各自的用工責任。”
應該說,八部門文件,是官方對網約車、外賣騎手、網絡直播等從業者權益保護的框架性文件。而保護平臺騎手權益的政策性文件則是該政策框架在外賣行業的執行細則。
保護勞動者權益、推動平臺經濟發展,這是政府的職責,也是合意的政策目標。當前亟待思考的是三件事:第一,要判斷,當前平臺勞動與傳統就業有何區別?第二,當前平臺勞動者權益保護是否非常薄弱,因此必須嚴“刑”峻法?第三,勞動者的締約自由與平臺的用工自主權能否保障?也就是說,在堅持契約自由的前提下,還有沒有解決之道?
當前學界和公眾討論中,似乎存在一種傾向,把諸多勞動者權益問題歸咎于互聯網平臺,認為互聯網平臺憑借強勢資本壓制勞動、剝奪底層勞動者,遇到工傷或突發事件,追責困難。于是就認為,除了強力平臺反壟斷,還應“痛打”“嚴打”平臺違法用工,仿佛這樣做了,一切問題和矛盾就順勢解決了。事實是這樣嗎?我看未必。
世界總是不完美的,現實未必盡如人意。但無論如何,我們不能被情緒綁架,誤導決策,干擾政策制定。過去,此類教訓實在太深刻了。諸如,擔心農民不能管好自己,搞了“人民公社”,結果造成數億人吃不飽飯;擔心農民流離失所,不給農民交易宅基地、承包地的權利,造成宅基地荒廢、空心村眾多、征地沖突頻發;擔心農民賣糧難,搞了“糧食保護價”,結果是國有糧庫養了不少蛀蟲,虧空數千億;擔心企業壓低工資,出臺了最低工資制度,那些愿以低于最低工資提供勞力的人,無法找到工作;醫保局為病人著想,通過集中采購、大幅壓低藥品和醫療器械價格,結果這些藥品或器械忽然就買不到了。
▲ 對最低工資的利弊目前仍有很多爭議,支持者認為最低工資會提升生活水平、減少貧窮、減少貧富差距、提升社會風氣、以及強迫企業變得更有效率。相對地,反對者認為它會提升貧窮、提升失業率(特別是低技術或缺乏經驗的勞工)、并且對企業有害。? 維基百科
保護騎手權益,也要謹防僅僅從善意出發,最終害了勞動者。首先,我們來看,平臺騎手能否等同于傳統勞動者?答案是不能。平臺騎手是個新職業、新工種,伴隨移動互聯網而生。據媒體報道,全國騎手可能超過1000萬人。目前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專送騎手,主要在某個平臺送餐;一類是眾包騎手,相對自由、靈活,可在不同平臺接單。近年來,還出現了一些被注冊為“個體工商戶”的騎手。
經濟學家經常感嘆,美團和去哪兒幾乎催生了一個新行業,很多新生代農民工不再到建筑工地,而是開上電動摩托車,走街串巷,把飯店、餐館與居民和上班族聯系起來,節省了用戶時間、擴大了飯店服務半徑的同時,也獲得了應得的收入。在移動互聯網和基于位置服務(LBS)的技術普及前,這是不可想象的。這正是平臺經濟的優勢和生命力所在。
在外賣平臺上接單,受算法和績效的驅使,騎手工作很辛苦、也很緊張,但也相對自由,三餐時段會比較忙,其余時間相對清閑;有的騎手,可能在送餐之外,還從事快遞或閃送等服務,并不固守一個平臺;此外,“眾包”騎手也能自主選擇外賣平臺;甚至家里有事時,可以選擇關閉服務,不再接單。這是平臺經濟時代一種全新的職業,不能用傳統眼光視之。如果簡單地要求平臺與騎手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不是很有效率的辦法。
▌需要對美團等平臺嚴“刑”峻法嗎?
現在的問題是,平臺騎手權益保護是否非常薄弱,以致于必須嚴格監管,把騎手們納入現行社會保障體系?我的答案也是“否”。進而言之,所謂“平臺剝奪勞動者”,把平臺經濟帶來的新問題簡單歸結于“資本與勞動的對立”,這種說法也很難成立。
為什么這么說呢?
首先,從美團、餓了么公布的數據看,外賣平臺從每單中抽取的服務費約在4-5元。這看起來固然有公關稿之嫌,但也很難說是暴利,因為這個費用對應的是平臺的技術和設備投入、人員和研發成本、餐飲門店簽約等費用。如果美團真的因此獲取暴利,也就很難理解,美團近年來持續力推酒店旅行預訂服務了。業內人士都知道,酒旅業務的傭金遠高于外賣。
其次,現實中,騎手與平臺至少達成了某種“合意”,就是平臺與第三方公司簽訂用工協議,騎手由第三方公司“勞務派遣”到平臺,騎手按平臺規則完成訂單,即可獲得計件工資,多勞多得。問題來了:為何平臺和勞動者均不愿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與上述《報告》的判斷不同,我傾向于認為,現行《勞動合同法》施加給平臺和騎手的義務太重了,以致于雙方均無積極性簽訂勞動合同。
以北京地區為例,按2021年7月1日后的社保繳費政策,平臺和個人的最低社保繳費合計接近2000元;如果加上住房公積金,那就更高了。該最低繳費額,假設按平臺和騎手以2:1的比例分擔,平臺每月需承擔超過1300元,個人需承擔近700元。如果按騎手每月的實際收入繳納社保,以6000-8000元計算月收入,該社保繳費額可能翻番。更為關鍵的是,騎手們相對比較年輕,住院的幾率低,看病報銷的壓力并不大。對沒北京戶口的騎手們而言,只要不生大病,這個醫保繳費與公益捐款差不多。當然,一旦住院,這個醫保當然是有用的。
再看社會養老保險,該保險的雇主繳費率為16%,個人扣繳8%,兩者相加,幾乎接近繳費工資的四分之一。如果強制要求平臺為騎手辦社保,平臺并不會實際承擔如此高的繳費額,一定會從騎手的收入中扣除,結果騎手的實際收入會大幅下降。考慮到騎手們大多不會在北京退休養老,而一旦離開北京,在養老保險轉移時,北京社保基金還會扣除一部分,手續也比較復雜。騎手們選擇不繳社保,可能是一種理性行為,并非弱勢所迫,缺乏談判地位所致。
從上述分析看,與公眾印象或媒體的報道不同,騎手不繳社保,很難說是互聯網平臺故意剝奪勞動者所致。畢竟,如果騎手們不愿拿出實際收入的三成多繳納政府主導的社保,更愿意獲得現金收入,平臺企業也很難強制。畢竟,平臺都是私營企業,很難擁有強制力。此外,騎手勞動的靈活性、多變性,甚至多平臺服務的特點,也是深層原因。
說到這里,讀者就會明白,如果完全不考慮現行社保體制的缺陷,完全不考慮互聯網就業的特點,完全不考慮勞動者與平臺的雙向選擇,就無法正確理解平臺騎手權益保障的復雜性,也無法為平臺勞動者權益保障提供科學、合理的解決方案。
▌平衡各方利益是關鍵
就目前而言,我們看到,正是中國社保體系畸高的繳費率,打擊了平臺企業和勞動者參保繳費的積極性;正是戶籍制度的限制,導致平臺勞動者無法在大城市參加須本地戶籍才能參加的“靈活就業社保”;正是社保體系的碎片化、轉移的高成本,才造成騎手們較為普遍地放棄就業地政府主導的“社會保險”。
既然如此,如果只是強制與平臺合作的勞務派遣公司與騎手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費,也很難解決現行社保體系及勞動保護的制度性缺陷,無助于解決騎手的關切。如果真的這樣做了,可能造成的問題包括:平臺與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騎手利益的重新分配;騎手們每月實際收入可能大幅下降。決策者和公眾關心的勞動者權益問題,未必就能完美解決。如若不信,或可到北京市朝陽區、海淀區等勞動爭議仲裁大廳看一下,那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絕大多數可是與公司簽訂過勞動合同的。
回過頭再看,八部門關于新業態勞動者權益保護的文件、七部門關于平臺騎手權益保障的文件,其實也是區分不同情況、給各利益方留有余地的,并不是像有的自媒體、投行報告或媒體報道的那樣:一旦美團、餓了么平臺被要求給騎手們繳納社保,外賣平臺的虧損會大幅增加。這完全是聳人聽聞的說法,非常不專業,更容易造成誤導。
中國的平臺經濟發展還處于初級階段,互聯網產業革命對中國社會的改變還剛開始,與此相關的經濟政治結構性變革還沒真正展開,我們應該抱有更大的耐心,同時對利益相關方的博弈和調適抱有信心。從本質上說,這也是對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體制抱有信心。
七部門文件提出的方案,是一種分類施策的解決方案:凡是與雇主建立勞動關系的,就應參加社保;沒有建立勞動關系的,可以參保,也可不參保;針對騎手們送餐中可能出現的人身傷害,由“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險”解決。同時,在騎手中建立行業工會,可就重大事項實行協商,也是一種選擇。
目前,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險還在試點階段,應在積累經驗的基礎上,盡快出臺全國性政策,覆蓋更多的靈活就業者。值得注意的是,9月16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已明確要求,加快“推進全民醫保”,“放開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戶籍限制”。這是正確的方向,如果扎實推進,應可解決騎手們最關心的看病難問題。
市場經濟蓬勃發展的廣東早已先行一步。2020年9月1日,《廣東省靈活就業人員服務管理辦法(試行)》實施,把網約車、網絡送餐平臺未建立勞動關系的新就業者列入“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就業、失業統計口徑,可享受就業信息服務、技能培訓、就業創業服務,申請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購置經營必需工具的,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這是可貴的探索,值得決策者重視,更值得各地借鑒。
▲ 2020年9月1日,《廣東省靈活就業人員服務管理辦法(試行)》實施。? 廣東省人力和社會資源保障廳
總而言之,在農民工、流動人口、貧困人口等弱勢群體權益問題上,“舊瓶舊酒”的解決方案除了鼓動社會情緒,造成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噪音,并不能提供真正的藥方;理性地分析現存體制的缺陷和問題,平衡各方利益,有針對性地加以解決,才是中國走向現代化治理和長治久安的路徑。果能如此,則中國幸甚,14億中國人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