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期,NFT多次登陸主流媒體,引起廣泛關注和討論。權威新聞媒體多次報道了NFT熱潮,介紹NFT是數字資產真實性與所有權的可靠證明。并且,NFT熱潮也已經席卷主流交易所。2021年4月13日,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宣布,為紀念標志性股票的首筆交易,發行首套 NFT,包含首支直接上市股票Spotify、Snowflake、Unity、DoorDash、Roblox 以及年內最大的 IPO 項目 Coupang的NFT。數字資產交易這一新興市場的大門已經開啟。本文將從法律角度簡要介紹NFT為何火出圈。
一。
什么是NFT?
NFT的全稱是Non-Fungible Token,即非同質化通證。人們熟悉的基于區塊鏈記賬的通證有BTC和ETH,它們都屬于同質化通證。每一個同質化通證都可以互相替代,而每一個NFT都是獨一無二且不可互相替代。
NFT標記了數字資產的所有權及隨附權利。基于區塊鏈去中心化、不易篡改的特點,NFT的生成和流轉被記錄于區塊鏈上,因而權屬和交易記錄可信可靠。由于NFT本身具有不可替代的特點, NFT可以記錄并反映每一特定數字資產獨有的特征。以畫作為例,以NFT為載體的畫作不能被隨意復制,一個畫作只對應一個NFT,從而解決了畫作真假難分的問題。這也是NFT具有經濟價值的原因之一。
二。
NFT如何交易
NFT可編程,其作者信息、權屬狀態等都可以通過技術手段載入NFT,通過部署于區塊鏈的智能合約,實現自動化流轉。
境外已有不少加密交易平臺提供NFT的交易服務。較為活躍的加密交易平臺包括 OpenSea、Nifty Gateway、MakersPlace、Rarible、SuperRare 和 VIV3。各平臺的特點不盡相同,但基本模式差別不大,都是為NFT提供展示、交易和轉移(例如通過贈與轉讓)等服務,交易方式與其他加密代幣的交易方式基本相同,大部分平臺也會收取一定傭金。
三。
NFT與新興數字資產市場
NFT的應用非常廣泛。游戲玩家一定聽過“加密貓(CryptoKitties)”,2018年初引爆鏈圈擠癱以太坊,曾有一只稀有虛擬貓賣出10萬美元天價的記錄。而籃球迷則們對NBA Top Shot趨之若鶩,包含了球員高光時刻的球星卡被以數字通證的形式出售,該平臺成交額在開發公測6個月后已接近5億美元。加密貓或NBA Top Shot雖然分屬游戲和體育領域,但他們都屬于NFT。
除游戲、體育中的應用外,NFT在藝術藏品、票證等其他數字資產中也大有用武之地。例如,畫作、照片、視頻或歌曲都可以通過技術手段鑄成NFT,記錄于區塊鏈上,并且在區塊鏈上流轉,為藝術家的權利保護和經濟利益的實現打開了數字世界的大門。
四。
NFT在法律角度的思考
NFT尚屬新興事物,從法律角度看,尚有不少值得思考之處。
(一)NFT與財產權利
隨著數字經濟的不斷發展,數字資產已經從最初的僅僅指代以郵箱、QQ為代表的各類社交平臺賬號、各種游戲裝備和點券,范圍變得越來越寬泛,尤其是在區塊鏈技術與比特幣出現以來,數字資產的經濟價值大幅提高,對社會所造成的影響力也不斷擴大。
通常,在判斷某一客體是否具有財產屬性時,會從其價值性、稀缺性和可支配性三個方面來分析。持有者對數字資產在法律上具有排他和支配的可能性,具有獨立經濟價值,因此對于數字資產的保護應當適用對物權的法律規定。《民法典》也再次證實了這點。《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明確了數據、網絡虛擬財產被納入民事財產權利的保護客體范圍。
從前文的介紹來看,NFT屬于數字資產的一種,因此,也應屬于財產權利保護的客體。
(二)權利保護
基于區塊鏈分布式記賬和不易篡改的特點,NFT提供了一種可信可靠的數字資產確權方式。由于NFT具有唯一性,無法隨意復制,真實性具有保障,也有效的解決了其他實物載體真實性難以確認的問題。因此,已經鑄于NFT的相關權屬,在交易過程中可以得到有效的保護。
另一方面,值得思考的是,如果將某一非NFT作品制成NFT,那原權利人的權利該如何得到保護呢?以中國著作權法作品為例,這一過程至少涉及原作者的改編權,或者還有可能涉及復制權、展覽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例如,作品被制成NFT是否得到原作者的同意,如何確保沒有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呢?這些問題尚有待實踐探索。
(三)智能合約的法律效力
NFT離不開智能合約。那智能合約的法律效力應如何理解呢?作為部署于區塊鏈上的計算機代碼,智能合約可以被理解為是一種電子記錄或者數據電文。從包括美國在內的各法域立法情況來看,各法域通常都秉持技術中立原則,認為應用智能合約不應成為影響合同效力的原因。
美國統一法律委員會(Uniform Law Commission,以下簡稱“ULC”)在2019年發布了《關于區塊鏈與智能合約在統一電子交易法與電子簽名法的指引》。該指引對于智能合約的定義是:“當預設條件滿足時,區塊鏈內狀態發生改變的計算機代碼。”這個定義較為清晰明了地闡述了智能合約的本質就是計算機代碼[1]。UETA[2]和ESIGN[3]都規定,如果法律要求以書面形式記錄,那么電子記錄符合法律要求。目前,包括亞利桑那州(Arizona)、伊利諾伊州(Illinois)、佛蒙特州(Vermont)等州已經在各自的州立法中反映了相似的觀點。
綜上,合同是否有效,仍取決于該合同根據其所適用的法律,是否滿足了生效要件,而不在于是否應用了智能合約。換句話說,應用智能合約的合同,只要其合同內容本身符合所適用法律規定的生效要件,那么在法律角度上就應當認為是有效的。
(四)交易安全
由于區塊鏈和智能合約的應用,在NFT的交易中,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有都有較強的保障。賣方可以實現即時變現,無需擔心買方不支付或延遲支付對價;而買方的數字錢包可以即時接收所購買的NFT,并且在交易的同時,相關的權屬流轉也同步記錄于區塊鏈上,不易篡改。
結語
NFT市場方興未艾。NFT在數字資產流轉的多樣性、權利保護、交易安全和效率方面都具有積極意義,為數字資產交易這一新興市場大門的敞開提供給了安全有效的解決方案,也為各種傳統資產的數字化提供了無限想象空間。當然,NFT尚屬于新生事物,也有不少方面有待探討,我們會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