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篇文章中,小編將對人工智能的相關內容和情況加以介紹以幫助大家增進對它的了解程度,和小編一起來閱讀以下內容吧。
一、人工智能應當注意的問題
首先是透明度。人工智能的模型在做決策的時候,是否可以解釋成我們能聽懂的東西,我們需要人工智能是可解釋的,是可以理解的,這樣才可以真正信任人工智能系統。
其次是公平。我們在人工智能的數據集中要盡可能減少偏見。因為很多時候,人也是有偏見的,這是由我們的背景、文化、經歷決定的。把這種偏見編進了人工智能的代碼之中,它就會造成很多負面的影響。
然后是責任,如果人工智能的發展到達了一定的規模,如果它的表現與起初的設計沖突,誰來負責呢?是開發者嗎,做測試的人,設計師,還是發行人工智能版本的公司?我們應該有合適的控制機制,避免這些系統發生錯誤。
人工智能的安全性也值得關注。我們怎么能保證所有的數據集都是安全可靠的,萬一有漏洞,受到了攻擊或者黑客的脅持該怎么辦。
治理也是一個重要的方面。我們目前是否有相應的政策,保證我們有合理的治理機制。如果人工智能的系統出現了差錯,我們應該如何治理以防差錯擴散到整個社會。
二、人工智能是否具備法律權利
目前,人工智能可以自行撰寫、繪畫和撰寫新聞報道。接下來的問題是,人工智能生成的詩歌、繪畫、歌曲、新聞稿等內容在版權法作品中是否具有原創性?如果是作品,它的權利是屬于人工智能還是屬于人類?如果權利屬于人,是否屬于人工智能的所有者、用戶、設計者或其他主體?因此,人工智能產品面臨的主要法律問題是產品的法律性質及其權利歸屬。學術界對此問題已有一些研究成果,但爭論激烈且前后矛盾。如果有學者認為人工智能可以自主學習和創造,其生成的內容是原創的,版權應該屬于機器人。對此,反對者認為,如果權利歸機器人所有,如何行使、由誰行使是不可操作的;有學者認為機器人是程序員設計的,應該讓設計者享受;有學者認為,應借鑒機器人與設計師共同擁有的單元工作制等。
人工智能的迭代發展進一步將人類勞動從自動駕駛汽車、醫療機器人、無人機等技術中解放出來,同時也帶來了無窮無盡的問題。對于使用智能機器造成的醫療事故、自動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無人機的誤判,相應的責任應該如何認定和認定,人工智能的行為由誰來負責?有人認為,責任的分配應結合對機器人損壞具體情況的分析。首先,人為操縱智能系統造成的損害,如黑客、病毒等人為因素入侵互聯網,進而控制智能機器人造成的損害,應由其背后的控制者承擔。責任;二是智能系統本身的缺陷造成的損害。如果是用戶的過錯,用戶應承擔責任。如果是智能系統的漏洞或人工智能無法控制的“自主行為”,則由受益人或社會承擔更換責任。這個觀點在現階段是合理的。
但如果說到強人工智能時代,擁有算法程序、代碼規則等無機神經網絡思維和決策能力的“人造人”,就像神經元形式的具有獨立意志的人類,具有自由精神的實體。他們都有能力獨立于除自己以外的其他實體的控制而執行有意識和故意的行為。到那時,要求人工智能背后的人類對他們負責就不再合理了。那個時候人工智能是有權利的,它可以通過自己的勞動獲得財產。此外,按照受益人承擔風險的原則,受益人或社會可以設立基金或被保險人對人工智能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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