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信部公布第四批符合《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的32家動力電池企業目錄。在此之后,近四個月過去了,新一批的動力電池企業目錄迄今為止依然沒有公布。
動力電池企業目錄一再延后,加上國家工信部公布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刪去了對動力電池目錄的硬性要求。這讓人不禁產生一絲懷疑:動力電池目錄與新能源汽車補貼是否就此“解綁”了?
動力電池目錄規定“一波三折”
說起這個在業界被稱為“企業白名單”的動力電池目錄,其近期的經歷可謂是“一波三折”。今年5月,國家工信部決定對2009年發布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進行修改,并制定了第一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意見稿新增了對動力電池企業需符合2015年的《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要求的規定。
此舉將新能源汽車補貼與動力電池企業目錄“掛鉤”,在業內掀起了軒然大波。此次意見稿出臺之前,動力電池企業目錄已經由工信部公布了三批共25家企業。意見稿出臺之后,已經進入目錄的企業暗自慶幸,沒有進入目錄的企業焦灼不安。媒體關于動力電池企業目錄的討論非常熱烈。
6月20日,國家工信部公布了第四批符合《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目錄。由于征求意見稿將動力電池目錄和新能源汽車補貼進行了“綁定”,此次目錄的名單格外引人注目。與前三批每次僅有七、八家企業上榜不同,第四批電池目錄一次性公布了32家企業名單。對此,很多媒體表示這是“大家要一起吃大鍋飯的節奏”。又由于已經公布的四批企業名單中均沒有三星、LG化學等外企(很多合資企業的新能源汽車搭載了日韓等外企的電池),也有很多媒體認為這是對國內動力電池企業的一種變相保護和緩沖。
到了今年8月,國家工信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第二版征求意見稿。這個新版本與5月披露的版本有很大不同。專家和企業人士普遍感覺新版《管理規定》的基調比之前的版本嚴格很多,但是此版征求意見稿偏偏刪去了對動力電池企業目錄的硬性要求。
一時間,輿論又是一片嘩然。很多媒體認為國家工信部要將動力電池目錄和新能源汽車準入及補貼“解綁”,國內動力電池企業將馬上迎來與三星、LG化學等日韓電池企業的正面競爭。
此后,從8月到現在,動力電池企業目錄一直擱置,預計在9月公布的第五批動力電池企業目錄遲遲沒有公布。
而眾所周知的是,今年9月,動力電池的下游新能源汽車產業進入了頻繁的調整期,先是“騙補”名單公布,很多知名車企被處以巨額罰款,有的甚至被取消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隨后,新能源汽車碳配額、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等規定相繼出臺;10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原則上不再核準新建傳統燃油汽車生產企業。有媒體認為,騙補的波動和新能源汽車的政策調整給動力電池目錄未來的走向帶來了諸多不確定的因素。
質疑之聲:流程繁瑣遏制創新
應該說,由于相關政策仍處于調整期,現在對動力電池目錄今后的走向下結論為時尚早。但是在記者進行企業調研時,確實聽見了不少質疑動力電池目錄的聲音。
一種聲音是對申報動力電池目錄工作的繁瑣進行“吐槽”。有企業高管表示,為申請進入動力電池“目錄”,企業向相關部門提交的資料數量巨大、申辦手續紛繁復雜,以至于企業要專門安排一至兩名工作人員處理相關事務,這對企業管理和人力成本增加了負擔。
由此,業內人士認為,將動力電池目錄與新能源汽車準入及補貼“解綁”,此舉簡化了準入流程和手續,為企業減負,值得肯定。況且,雖沒有對動力電池企業進入目錄的強行規定,并不代表國家放松了對電池的安全管理。新的征求意見稿并沒有對電池標準要求降低,各項標準仍然要符合新國標要求。
還有一種聲音認為,對動力電池和新能源汽車行業設置太多的準入門檻,不是對行業進行規范,而是“扼殺創新”,這樣的管理思路帶有計劃經濟時代的“烙印”。
對此,北京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趙曉認為,對新能源汽車產業采取行業準入這種產業管制方式是非常失敗的。“本來是要支持這個產業的發展,結果采取產業管制,不讓企業進來參與競爭,這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他表示。
趙曉建議,新能源汽車產業應該以市場配置資源為主,輔以產業政策引導,這樣的結合才會取得更好的效應。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董揚也表示,不強調“電池企業白名單”與補貼掛鉤,目的是讓市場發揮作用。
對于這些質疑的聲音,筆者認為是很有道理的。隨著新能源汽車補貼逐步退坡至最后退出,以及新能源汽車積分制度的實施,因與補貼“綁定”而身價倍增的動力電池目錄的含金量也將逐步下降,最后可能還會回歸到推薦性標準的地位。
但是筆者擔心的是,如果目前就完全放開對動力電池企業的限制,相對“羸弱”的國內動力電池企業將如何與日韓企業展開競爭,用國民納稅所支撐的財政補貼是不是大多會被外企收入囊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