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29日宣布,基于國家安全和經濟安全考量,將中國國有記憶體大廠福建晉華列入出口管制實體名單(entity list),禁止其使用美國技術。對此,合作伙伴聯電今天表示,將暫停為晉華開發技術。
美國商務部近日發布聲明指出,美國企業必須持有特定許可證,才能向晉華出口零件、軟體和技術產品,其希望透過出口禁令,限制晉華威脅美軍系統重要零件供應商的能力。
而面對美國對禁令,聯電30日原先表示與晉華的合作計劃不受影響,將持續依合約開發技術。但時隔1日,該公司今又指出,目前已接獲臺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轉發的國貿局函令,決定暫停為晉華開發技術,直到禁令解除后,才會恢復為晉華開發技術。
聯電與晉華于2016年展開合作,聯合開發DRAM相關制程技術,但先前雙方除遭全球記憶體芯片大廠美光控告涉嫌侵害營業秘密,近日又傳出此案恐涉及美國聯邦經濟間諜罪的刑事層級。
此外,美光對福建晉華總經理陳正坤涉及經濟間諜罪的指控,是否會擴及聯電,據《經濟日報》報導,聯電發言人劉啟東表示,若有需要一定會配合調查,公司也已進行多次的沙盤推演,未來在司法攻防上已做好萬全的因應準備。
美光追殺聯電背后
由于美光與聯電正在競爭中國市場,也讓這樁商業間諜案充滿疑點,臺中地檢署指控從美光跳槽到聯電的王姓員工,在美光尚未禁止下載資料時,將931個操作檔案存在隨身碟,等到美光明文禁止下載后,才將檔案移到公共電腦和USB隨身碟。
奇怪的是,王姓員工似乎唯恐天下人不知,竟又將檔案上傳到Google云端硬碟,并將資料重新復制到公司及個人的筆記型電腦,留存一堆紀錄,后來王認罪轉為污點證人后,其妻原遭美光停職,隨后又復職,聯電也隨即被以竊密罪的共犯起訴,其間關連不禁令人懷疑。
聯電是臺灣第一家半導體公司,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在扁政府尚未開放半導體登陸前,2001年就率先在中國蘇州成立和艦科技,3年后遭經濟部以違法投資為由,處罰200萬元并限期撤資,隔年新竹地檢署又大規模搜索聯電,將曹興誠以背信等罪起訴,官司纏訟4年才無罪定讞。
2016年,經濟部同意聯電與福建晉華公司協議進行32納米DRAM等制程技術開發,自此聯電和美光便訴訟不斷,除了美光在臺、美二地對聯電提告,今年7月聯電也在中國福州控告美光侵權勝訴,雙方互不相讓。
如今,聯電可能又要遭美國科技大廠指控涉及經濟間諜,官司結果攸關臺灣高科技業布局,未來發展引起各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