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8日消息,當地時間周二,針對2018年美國聯邦檢察辦公室以刑事訴訟起訴福建晉華和聯電共謀竊取美光商業機密一案,在經過非陪審團審判后,美國舊金山地區法官瑪克辛·切斯尼 (Maxine M. Chesney) 正式宣判中國DRAM芯片廠商福建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建晉華”)無罪,不存在“經濟間諜活動”,針對該公司的其他刑事指控不成立。
從判決結果來看,經過五年多時間的調查和審理,美國仍未能證明福建晉華公司盜用了美國最大DRAM芯片制造商美光公司的技術。
這對于福建晉華來說意義重大,不僅擺脫了來自美國的“污名化”,也將徹底擺脫來自美國政府的進一步制裁,有利于自身的進一步發展。根據美國司法部在案件首次立案時的聲明,如果罪名成立,被告的個人將因經濟間諜罪,判處最高15年監禁和500萬美元罰款,以及因竊取商業秘密罪判處10年監禁。而兩家被告公司(福建晉華和聯電)則將面臨最高或超過200億美元的罰金。
對此判決,2月28日,福建晉華也發表聲明稱,“晉華公司一直依法經營,尊重知識產權。公司在美刑事案件經法庭審理,所有指控罪名都不成立。我們對判決表示歡迎”。
值得注意的是,在去年12月24日,美光科技((Micron Technology Inc.)發言人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已經與福建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達成全球和解協議,兩家公司將在全球范圍內撤回對于對方的訴訟,以結束雙方之間的所有訴訟。但是,雙方均拒絕透露更多細節信息。
隨著,美光與福建晉華達成全球和解協議,以及美國法院正式宣判福建晉華無罪,這也為福建晉華后續的發展帶來了更多的機會。
根據芯智訊此前了解到的信息顯示,福建晉華在受美方制裁之后,雖然一度陷入“停擺”,很多設備無法使用,但是并未“躺平”,而是持續努力在困境中求生。同時,當地政府也給予了持續的支持。
2020年9月15日,福建晉華還出現了股東變更,新增了“福建省桐芯一號集成電路產業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為股東,同時注冊資本也由原來的1144482.5萬元增加到了1349039.49萬元,增長幅度為17.35%。
2020年12月15日,福建晉華的注冊資金進一步增加到了1540734.270000萬元。
2021年12月29日,福建晉華新增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股東,持股8.3205%,注冊資金進一步提高到了1788794.09萬元。
2022年6月3日,福建晉華新增福州鼓樓菲格信息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為股東,持股2.4356%,注冊資金再度增長至2036838.637000萬元,增加了約248044.547萬元,按照對應的股份估算,目前福建晉華的估值約為1018.4億元。
另外,根據天眼查中福建晉華的財報信息顯示,2018年福建晉華的參保員工數為979人,2019年則增加到了1010人,2022年參保員工人數進一步增加到了1492人。
顯然,無論是從福建晉華的估值情況,還是從參保員工人數變化,還是從最新的與美光達成全球和解協議、以及被美國法院裁定無罪來看,福建晉華的狀態正在持續向好,不過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福建晉華依然在美國的“實體清單”當中,這也仍然是其發展的最大障礙,其依然是還是需要等待國產的半導體設備的突破。
美光與晉華和聯電之間的糾葛
2016年2月,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晉江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資,通過與聯電技術合作,成立了動態隨機存取存儲器(DRAM)制造企業福建省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建晉華”)。具體是由福建晉華出資,委托聯電開發DRAM相關技術。據公開資料顯示,晉華提供了三億美元資金用于采購研發設備,并依進度陸續支付聯電四億美元,開發出的技術成果雙方共有,整體技術完成后,再轉移到晉華進行量產。
2016年5月,聯電經由中國臺灣經濟部投審會核準,與福建晉華簽署了合作協議。依據該協議,聯電與晉華共同開發兩代動態隨機存取存儲器(DRAM)制程 。協議中所開發的DRAM制程并非最新技術,而是與2012年已用于量產技術相似的舊技術。
根據規劃,福建晉華的制造技術工作主要交由聯電進行,整體晉華項目的第 1 期,總計將投入 53 億美元,并將于 2018 年第 3 季正式投產,屆時導入 32 納米制程的 12 寸晶圓月產能,預計達到 6 萬片的規模。公司目標最終推出 20 納米產品,規劃到 2025 年四期建成月產能 24 萬片。
2017年2月,聯電資深副總經理陳正坤出任晉華集成總經理。但是,在2017年9月,美光在臺灣控告聯電,指控從美光跳槽到聯電的員工竊取了美光的DRAM商業秘密,涉嫌將美光 DRAM 技術 泄漏給聯電,幫助聯電開發32nm DRAM。
2017年12月,美光又在美國加州聯邦法庭起訴晉華與聯電,稱聯電通過美光臺灣地區員工竊取其知識產權,包括存儲芯片的關鍵技術,并交付福建晉華。
2018年1月19日,晉華就美光一系列在華銷售的產品侵權,對美光提起訴訟,并于同日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請求判令美光立即停止侵犯晉華專利的行為,并請求賠償金額達人民幣1.96億元。
2018年7月3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美光半導體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進口十余款Crucial英睿達固態硬盤、內存條及相關芯片,并刪除其網站中關于上述產品的宣傳廣告、購買鏈接等信息。同時裁定美光半導體(西安)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銷售、進口數款內存條產品。
2018年10月19日,晉華集成總經理陳正坤從桃園機場入境,接獲由臺灣“法務部”官員受美國司法部委托轉交的美國聯邦法院傳票。
2018年10月30日(美國時間10月29日),美國商務部以國家安全為由,宣布自10月30日起對福建晉華實施出口管制,被美國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的中國企業。
對此,福建晉華發布公告回應稱,“公司始終堅定走自主研發路線,不斷加大投入,開展內存存儲器關聯產品的研發、制造,取得了一批專利成果。晉華公司始終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不存在竊取其他公司技術的行為。”與此同時,聯電表示與晉華集成的合作計劃不受影響,將持續依合約開發技術。
2018年10月31日,聯電宣布目前已接獲中國臺灣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轉發的“國貿局”函令,希望聯電配合美國商務部要求,管制凌駕于晉華合約之上。聯電高層經評估后,決定暫停與晉華集成的合作,等整件事情塵埃落定,再與晉華集成協商后續合作事宜。
2018年11月1日,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以刑事訴訟起訴福建晉華和聯電共謀竊取美光商業機密。起訴書中還指出涉案三名臺灣男子,分別為陳正坤、何建廷(He Jianting,音譯)、王永銘(Wang Yungming,音譯),該三人全都曾任職美光,并疑似在轉加入聯電時竊取美光技術。
2019年1月25日,福建晉華再度發布官方聲明稱,已向美國商務部最終用戶審查委員會提交信函,聲明公司準備遞交正式申訴,要求移出美國商務部實體清單。晉華澄清公司并不存在危害美國國家安全的風險,并稱公司始終一以貫之地遵守美國法律。
2020年6月,臺中地院也對于美光起訴聯電竊取商業機密一案進行了宣判。何建廷被判刑5年6個月,罰金500萬新臺幣;王永銘被判4年6個月,罰金400萬新臺幣;聯電協理戎樂天判刑6年6個月,罰金600萬新臺幣;聯電被判處罰金1億新臺幣,但仍可上訴至知識產權法院。聯電對此表示并未違反營業秘密法,將依法對有罪判決及高額罰金提起上訴。
2020年6月24日,美國舊金山法院發出逮捕令,將涉嫌竊取美國存儲大廠美光 DRAM 技術商業機密案的三位嫌疑人列入通緝名單,其中一人是福建晉華總經理陳正坤,另外兩人則是何建廷和王永銘。
雖然,以上三名聯電員工均被認為竊取了美光的DRAM技術商業機密。但是聯電辯稱,其為了DRAM合作案公開招募工程師,是不允許任何員工攜帶前公司信息到聯電,且針對自身與他人營業秘密已有多項保護與防免之政策與措施,然而兩位參與DRAM合作案的中國臺灣美光前員工,卻違反與聯電簽訂之僱傭合約與聲明書,攜帶前公司信息進入聯電并于工作中參考。
當聯電知悉上述情事時,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以確認開發的制程技術不包含任何未經授權的信息。合作協議中所提及的第一代DRAM制程技術在2018年9月依協議移轉給晉華。聯電從無意圖、也未移轉任何未經授權的信息給晉華。不過,依據美國營業秘密保護法,即使員工在公司高層不知情之情況下違反公司政策,公司對于員工行為仍須負法律責任。
2020年10月29日,聯電發布公告宣布,美國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已核準聯電與美國司法部和解協議。美國司法部將撤銷對聯電的指控,聯電將向美國司法部繳納6000萬美元的罰金。歷時兩年的聯電被訴竊取美光機密案終于塵埃落定。
根據聯電的公告內容顯示,此次達成的和解協議,美國司法部同意撤銷對聯電的指控,包括共謀實施經濟間諜活動、共謀竊取多項美光(Micron Technology, Inc.) 營業秘密、和專利有關的指控、以及可能從4億到87.5億美元的損害賠償及罰金等。聯電則承認侵害一項商業秘密,同意向美國政府支付6000萬元美元的罰金,并在3年自主管理的緩刑期間內與美國司法部合作。
針對和解協議,聯電董事長洪嘉聰表示:“聯電作為引領中國臺灣半導體業發展的公司之一,持續研發半導體及其他技術已四十年,在全球半導體供應鏈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聯電超過三分之一的營收來自美國,與美國客戶及供應商都有長久的業務關系。……當聯電高層發現員工的不當行為時,立即采取措施,包含展開內部調查,并防止任何未經授權的信息遭使用或外流。有鑒于此,聯電將繼續落實并加強有關營業秘密之保護與防免的政策與措施,包括機密信息的監管機制、知識產權保護的教育訓練與稽核等,以確保日常營運符合公司智財權及資安保護政策。我們很欣慰與美國政府達成協議,未來公司亦將持續在各領域提供具有競爭力之產品及服務。”
2021年11月26日,聯電和美光宣布達成全球和解協議,雙方將各自撤回向對方提出的訴訟,同時聯電將向美光一次支付金額保密的和解金,雙方將共創商業合作機會。
2023年5月21日,中國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對于美光產品做出“不予通過網絡安全審查的結論”,并要求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商停止采購美光的產品。資料顯示,此前美光約25%的收入來自中國大陸。
2023年6月16日,美光宣布計劃在未來幾年對其位于中國西安的封裝測試工廠投資逾 43 億元人民幣,對于產線進行升級和擴建。該投資項目還將額外增加 500 個就業崗位,使美光在中國的員工總數增至 4500 余人。此舉被認為是美光在主動向中國示好,以保全其在中國市場的份額。
2023年12月24日,美光宣布與福建晉華達成全球和解協議,兩家公司將在全球范圍內撤回對于對方的訴訟,以結束雙方之間的所有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