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電子政務普及,提高電子政務質量
引言
為指引東盟2021年至2025年的數字合作,將東盟建設成一個由安全和變革性的數字服務、技術和生態系統所驅動的領先數字社區和經濟體,《東盟數字總體規劃2025》(后簡稱《規劃2025》)制定了八項預期行動,其中第五項,以“提高電子政務服務的質量和使用”為目標(后簡稱為“電子政務行動”)。電子政務行動與前述的數字服務行動、數字服務市場行動是雙生關系。如果說后二者的目標是市場參與者所提供的數字服務,那么前者的目標便是政府所提供的數字服務,即電子政務。正如《規劃2025》所言:“整個東盟都需要高質量和相關的數字服務。盡管市場參與者將創建許多此類數字服務,但東盟成員國政府在使數字服務與所有公民相關以及消除數字包容性的主要障礙之一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p>
背景:東盟的電子政務發展現狀
《規劃2025》中相關調查顯示,東盟十國的電子政務發展情況參差不齊,但總體向好。電子政務的發展與人均GDP顯著相關。例如,新加坡位列全球前十,而柬埔寨和緬甸排名較低。但這也存在例外。例如文萊,其電子政務服務質量的世界排名就顯著低于其人均GDP。2016至2020年間,大多數東盟成員國在改善其電子政務服務質量方面都取得了良好進展,但越南和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的世界排名卻大幅下降。
《規劃2025》之前,東盟就已經多次提出了改善電子政務服務的倡議。例如在2011年,東盟根據《2015年東盟信息通信總體規劃》(AIM 2015)制定了《東盟電子政務戰略行動計劃》,這份文件列出了將使東盟公民受益的15種電子政務服務。而現已被《規劃2025》取代的《東盟信息通信技術總體規劃2020》則包含了一個名為“發展電子服務交付的最佳實踐”的項目,以制定提供電子服務的最佳做法。
行動:又好、又快的電子政務
電子政務行動遵循從建立衡量指標到具體的電子政務應用的思路,區分政府部門之間、政府與公民之間、成員國與成員國之間的關系,具體規劃了四個子項目。
首先,電子政務行動要求根據國際電聯的要求,建立東盟范圍內的電子政府服務使用水平指標,以便追蹤并衡量東盟國家電子政府服務的成效。
其次,電子政務行動要求通過在政府內部使用信息通信技術,以促進政府內部職能的數字化轉型,助力主要政府部門提高生產效率。這一項目是通過“以優帶弱”的方式進行的,例如通過將某個東盟成員國的成功電子服務的現有設計在其他成員國中重復利用,以降低推行成本,或者由最不先進東盟成員國向最先進東盟成員國進行電子政務建設方面的學習。
再次,電子政務行動要求探索如何在保障公民自由前提下,在東盟成員國內引入數字身份制度。數字身份制度不僅能夠使電子政務更容易使用和實施,還能提高非公有部門,即商業數字服務的服務質量。在東盟十國內,目前為止只有新加坡啟用了允許公共和私營部門進行電子交易的數字ID。因此在未來五年內,東盟在發展數字身份制度方面還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如何最好地處理公民自由,身份證遺失和被盜,以及交易安全等問題?如何制定所有東盟成員國都可以使用的數字身份制度通用原則?這些問題都是東盟在《規劃2025》中列明應當思考的。
最后,電子政務行動還規劃通過建設可跨成員國操作的電子政務系統,以提高東盟成員國的凝聚力。這是建立在東盟各國推行相同的電子政務服務的基礎之上的。這種跨成員國操作的電子政務系統可以適用于司法機關之間的電子證據交換、國際貿易合同登記簿、跨境電子公共醫療服務等領域。
對比:我國電子政務發展情況
大力發展電子政務是當下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但各國發展情況參差不齊。依照電子政務發展的深度,大致可以將其劃分為兩個階段:其一是政務數字化,其二是政務智慧化。通過觀察《規劃2025》可以發現,盡管東盟也強調提高電子政務處理效率,但大體上,東盟目前的電子政務還停留在政務數字化階段。對比而言,我國已經向政務智慧化進行轉型,力圖打造精準治理新模式、經濟運行新機制、惠民服務新體系。
早在2018年,中國電子政務市場規模就已突破3000億元。隨著5G技術的成熟落地,我國的電子政務早已不再停留在行政數字化的表層,而是開始向真正的“智慧政務”邁進。通過5G網絡,結合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技術,各地均在部署5G技術加持下的智慧政務。例如寧波市打造全國5G智慧海關,推動5G技術、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在智慧海關的應用,強化智能卡口、全景監管、移動查驗等海關監管要素。目前已實現5G+AR全景監管和5G+智能卡口兩項應用。諸如新華三技術有限公司、華為軟件技術有限公司等市場力量也早已被運用到探索智慧政務發展路徑的過程中。